重庆普法-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不设监事会,设一名监事;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,也可以不设监事。()

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不设监事会,设一名监事;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,也可以不设监事。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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