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普法-根据《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》,有下列()情形之一的,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。

根据《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》,有下列()情形之一的,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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