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CP-监查报告应当包括监查工作的摘要、发现临床

监查报告应当包括监查工作的摘要、发现临床试验中问题和事实陈述、与试验方案的偏离和缺陷,以及监查结论;报告应当说明对监查中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或者拟采用的纠正措施。[{'A': '正确', 'B': '错误'}]

自适应图片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